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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周末理论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19年04月10日 14:29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一支“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高素质专业化思政课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入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实现“八个相统一”,现面向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开展“周末理论大讲堂”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遴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优质师资,面向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读,帮助广大思政课教师在更深层次上学懂弄通教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懂弄通教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好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作用,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授课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7月19日、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周五15:00至17:00(法定节日除外),共30次课程。

三、授课内容《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资本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国家与革命》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重要著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著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著作。

四、授课方式“周末理论大讲堂”采用专家现场授课与封闭式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专家在北京、天津、长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地高校现场授课,“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进行封闭式网络直播。高校思政课教师可登录直播平台http://live.bjcipt.com,凭“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预留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登录收看课程直播。

五、授课专家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求是》杂志社、生态环境部、国防大学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单位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解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具体授课安排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发布。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将开设“周末理论大讲堂”的信息通知到每一位思政课教师,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参加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的重要意义,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参与课程,深入思考如何将课程内容与思政课改革创新更好结合起来,按照“八个相统一”要求,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2.各地教育工作部门要指定高校作为固定学习点,组织本地2018年以来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政课优秀中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入选本地相关思政课教师培养计划的骨干教师,每周集中学习,安排指导教师开展研学讨论,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带头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培养单位,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规范课程体系”的相关要求,适当调整教学计划,确保“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全程参加“周末理论大讲堂”学习,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两门必修课学分。

4.各地各高校可结合实际,依托“周末理论大讲堂”创新理论学习形式、提升理论学习效果。要注意收集一线教师收看“周末理论大讲堂”的反响和进一步改进思政课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关工作情况可随时报我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丹卉、高希杰,010-66096768,66097537电子邮箱:jxc@moe.edu.cn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强,010-62511163

                                                        教育部办公厅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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